工作內容包括定期監督、日常監督、委托檢驗、其他檢驗。定期、日常監督檢查經過加工、制作,用于銷售的產品。委托檢驗和其他檢驗需無償提供足量樣品和檢驗依据。 辦理程序為:客戶送樣或抽樣-綜合室辦理有關手續-檢驗室檢驗-出具報告,有關人員簽字,綜合室蓋章、登記、發出。辦理時限:定期監督、日常監督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,委托檢驗、其他檢驗按預約時限完成。